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功能,更好地运用调解中心的专业优势,实现调解与诉讼的无缝衔接,德城区人民法院邀请鸿泰商事调解中心作为特邀调解组织,依法在案件登记立案前接受法院的委派或登记立案后接受法院的委托对案件进行调解,并在调解工作过程中接受法院的监督和业务指导。